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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
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
为确保贵州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正常工作开展,更好地为会员服务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《贵州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章程》规定,特制定本标准与管理办法。
一、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每个会员都应当按时足额将协会规定的会费交到指定帐户。
二、会费标准
会 长 单 位:50000元/年
副 会 长 单 位:10000元/年
理 事 单 位:5000元/年
会 员 单 位:1000元/年
三、会费交纳时间与方式
会费按年度交纳,会员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将会费交至协会指定帐户。
四、会费管理
(一)收到会费时,由协会开具贵州省社会团体收费专用票据。
(二)会员交纳的会费,由协会统一管理使用,并按照《章程》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,接受会员的监督。
五、其它
(一)不按规定交纳会费的,按协会《章程》规定办理。
(二)本办法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。
(三)本办法自2022年01月05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。
附:
开户名称:贵州省家政服务业协会
开 户 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
账 号:24020026092004496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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